职总:雇主没有理由延迟改善员工宿舍


大马zhi zong(档案照:透视大马)

马来西亚职工总会(MTUC)指出,雇主没有理由拒绝遵守有关员工房屋、住宿和设施基本标准法令。

该会副主席莫哈末伊芬迪指出,雇主已有足够时间遵守修订的工人宿舍及设施最低标准法令。

他说,该修订法于2019年生效并不是新法令,“政府已给予他们将近2年的时间,最好他们(公司)遵守。”

“而大马厂商联合会(FMM)要求12个月宽限期实在太多了。”

大马厂商联合会(FMM)昨天指责政府不当使用紧急状态条例,制定雇员房屋福利最低标准(446法令)对付雇主。

该联合会对于企业在这艰难时期要承担的成本表示担忧,并希望政府能够给予12个月的宽限期,让雇主和执法单位共同商讨详细计划解决问题。

全国园丘工人职工会(NUPW)执行秘书纳瓦慕坤旦认同莫哈末伊芬迪,他指出,人资部长沙拉瓦南只是主动执法以保护员工。

“他们必须遵守法令规定的一切。”

北南倡议(North-South Initiative)执行主任阿德里安指出,在紧急状态下宪报颁布有关员工房屋、住宿和设施基本标准法令不是一个长远的解决方法。

“对于移民相关的问题,政府应该通过针对移工的全面法令提供长远的解决方法。”

他补充,没什么可以阻止劳工部主动检查员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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