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通缉刘特佐 达基尤丁:背负19项刑事控状


邱玉珊

潜逃海外的刘特佐,至今被控19项罪名。(档案照:法新社)

首相署(法律事务)部长达基尤丁强调,警方和大马反贪污委员会致力追缉一马发展公司(1MDB)关键人物刘特佐,至今为止,刘特佐被控19项罪名。

他指出,刘特佐牴触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共面对13项罪名。

“刘特佐牴触2007年资本市场监管与服务法令,面对4项控状。”

“警方和反贪污委员会也分别再援引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和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提控刘特佐。”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为2021年财政预算案部门总结时,这么回应行动党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的提问。

除此之外,达基尤丁说,警方已经通过国际刑警将刘特佐列入红色警报名单。

哥宾星在附加提问时要求达基尤丁解释,为何半岛电视台日前公开刘特佐一段录音显示,这名富商曾经在澳门出现,但当局为何至今无法缉拿刘特佐。

达基尤丁则回应,涉及警方调查的范畴应该交由内政部回答。

警方曾经在2018年8月份入禀法庭,根据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提控刘特佐与他的父亲涉嫌挪用1MDB的资金。

刘特佐共面对8项洗钱罪,首3项控状,刘特佐被指通过非法活动接收2亿6144万9960美元,并存入他的BSI Bank Limited户口。

至于第4至第8项控状,他被指将4110万73.22美元及1亿4063万6225.10美元汇入开曼群岛World View Limited及开曼群岛Caledonian Bank Limited的户口。

另外,前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指出,在高盛集团为一马公司发行债券的弊案,于11月初在美国衍生刑事起诉后,大马政府入禀本地法庭对刘特佐等人进行刑事提控。

提控对象包括高盛投资银行的多家子公司、高盛集团前董事提姆莱斯纳(Tim Leissner)、 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Roger Ng Chong Hwa) 以及一马公司法律顾问与集团策略执行董事卢爱璇(Jasmine Loo Ai Swan)。

他说,所有被告都涉嫌在高盛集团为一马公司发行3批总值65亿美元的债券过程中,不当挪用27亿美元资金,因此牴触2007年资本市场监管与服务法令第179条文下被控。

反贪会在今年2月11日,入禀法庭提控涉刘特佐等3人贪污和洗黑钱,涉及的款额高达6900万美元。

3人分别在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和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下被控,控状指刘特佐、达立和伯特里在2011年2月24日和6月14日与前首相纳吉利用其职位共媒犯罪,共谋贪污。

达立和伯特里也在反洗钱4(1)(a)条文下被控,指他们在2009年9月30日,通过向沙地石油(Petrosaudi)一马的帐户接收一笔款项,共同参与洗钱活动,该笔款项是通过一马发展有限公司户口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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