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威鲁精神健康状态鉴定 法庭谕令不可公开


任何与国大党前主席三美威鲁精神健康相关的诉讼日期和讯息等,都不得公布予众。(图:欧新社)

任何与国大党前主席三美威鲁精神健康相关的诉讼日期和讯息等,都不得公布予众。

吉隆坡高庭女法官黄祈琳(Wong Chee Lin)已在10月2日批准三美威鲁儿子威尔巴里(S Vell Paari)要求就此保密的申请。

威尔巴里代表律师大卫马修受访时说,法庭已经批准他们在9月27日申请的保密令,所有有关的审讯、日期和法庭文件都不能公开。

“我不能再透露更多。”

黄志琳在今年9月11日批准威尔巴里要求鉴定三美威鲁是否精神健全的申请。

58岁的威尔巴里早前入禀法庭,要求鉴定父亲三美威鲁的精神状况,是否有能力处理本身的事务。

他在去年12月2日入禀法庭,要求法庭根据2001年精神健康法令52条文,鉴定三美威鲁是否神志不清,他也要求法庭鉴定,三美威鲁从何时开始神志不清,包括是否在神志清醒的情况向律师发出指示。

威尔巴里也要求法庭授权来自槟城Advenstist Hospital的心脏专家古玛和其它精神科权威,对三美威鲁进行检查。

一旦证实三美威鲁面对精神状况的问题,威尔巴里将要求法庭赋予他与律师威再也古玛权力,或其他适合的人选,担任资产管理委员之一。

如果法庭允许任命为委员会成员,原告会要求法庭裁定委员的行使权力,制定费用和恰当的报酬。

威尔巴里也要求受命成为涉及三美威鲁房产和利益诉讼的代表人。

他说,他在2017年已开始利用本身的资金协助父亲三美威鲁管理产业,父亲因为精神状况无法从银行提取资金。

黄志琳在9月11日驳回米莲罗莎琳的申请,她声称自己是三美威鲁的妻子,有权干预威尔巴里就三美威鲁提出的诉讼。

米莲罗莎琳于10月8日的申请再一次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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