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冠疫情不较西班牙严重 纳兹里主张不颁布紧急状态


邱玉珊

纳兹里认为我国不需要颁布紧急状态。(截图自国会直播)


巫统硝山国会议员纳兹里指出,马来西亚新冠肺炎疫情严重程度不及其他国家,因此不需要颁布紧急状态。

他说,马来西亚不是唯一国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这是全球大流行,许多国家疫情确诊情况比我国来的严重。

“我国不需要颁布紧急状态,其他国家也没有,可能西班牙有颁布紧急状态。”

他说,第三国家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亦没有颁布紧急状态,而西班牙是因国内疫情确诊病例和死亡人数高居不下。

纳兹里强调,国家元首否决内阁建议颁布紧急状态的决定是完全正确。

“西班牙每日确诊病例是数以万计,死亡病例达数万宗,我国确诊病例并没有比西班牙严重。”

根据媒体报导,西班牙在10月25日进入新一轮的国家紧急状态。根据西班牙宪法,国家紧急状态单次持续时间最长为15天,此后需经议会批准才能延长。西班牙政府向议会提呈一份国家紧急状态延长至明年5月初,目的是帮助政府更有效地制订及实施防疫措施,之后议会通过提案的同时要求政府每两个月报告一次新冠疫情的最新进展。

国盟政府早前建议国家元首要求颁布紧急状态,首相慕尤丁是在10月25日觐见国家元首提呈内阁特别会议建议,要求颁布紧急状态,唯元首过后与马来统治者会议,宣布否决这项建议。

纳兹里今日在国会参与2021年财政预算案辩论时说,宪法第150(1)条款阐明,必须在国家元首认同国家发生紧急状态,威胁地区安全、经济或公共稳定,可以颁布紧急状态。

纳兹里说,尽管宪法第40条款阐明,在执行联邦宪法下的职务时,元首应当根据内阁的劝告行事,但是并不意味着国家元首没有判断能力。

“我要强调的是内阁可以提出建议,但是国家元首必须同意,国家元首在是否颁布紧急状态,有明辨是非的判断力,宪法第158条款阐明,元首的决定是不可以被挑战。”

他说,颁布紧急状态将使国会要停摆6个月,有碍民主进程。

“根据宪法,紧急状态可以延长至6个月,意味着有6个月的时间,国会不需要爱会。”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