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正党峇都区国会议员蔡添强今日因缺席其煽动案上诉聆审,而被高庭法官发出逮捕令。他较后解释本身缺席,是因为没接获律师通知,他将于明日前往法庭报到。
吉隆坡高庭原定于今日,开庭聆审蔡添强针对煽动案判刑所提出的上诉,检控官莫哈末再因副检察司也已到场,惟至下午4时为止,当事人蔡添强及代表律师都未现身法庭。
在蔡添强及其律师无故缺席的情况下,感到不满的高庭法官苏菲安阿都拉萨,对前者发出逮捕令。
较后,蔡添强通过手机短讯回复《透视大马》,表示自己并未接获律师通知,所以才没有前往法庭。
“我并没有收到律师通知。今天原本只是案件管理程序(Case Management),一般上由律师出庭就好,我不必出席。我明天去法庭报到就没事。”
蔡添强因为于2013年,在隆雪华堂一场第13届大选后的讲座会上,发表涉及煽动成分的言论,而被控以煽动法令。他于去年9月被判罪名成立,须坐牢3个月并罚款1800令吉。
案件下判后,蔡添强对判决及刑罚提出上诉,而控方也认为刑罚过轻,同样上诉要求加重刑罚。
在煽动罪名下,最高刑罚可被判处3年监禁,或罚款5000令吉抑或两者兼施。
我国宪法规定,国会议员若被判监禁超过1年或罚款超过2000令吉,将会自动失去国会议员的资格,并且在5年内不得参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