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获准提5问题 挑战大法官等延任争议


大马律师公会今日获得高庭允准,向联邦法院提出5道问题进行质询,挑战政府以“特委法官”(additional judge)的方式,让已达退休年龄的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劳勿斯,以及上诉庭主席祖基菲里阿末延任。

吉隆坡高庭法官阿兹扎娜华薇,在聆听律师公会提出的5道问题后,通过这项申请,本案的案件管理程序,定于明年1月3日开庭进行。

这5道问题分别是:

1)在联邦宪法第122(1A)条文下,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是否有权建议以委任一位“特委法官”?而这项建议,将在前者退休后生效。

2)在联邦宪法第122B(2)条文下,是否允许首相在咨询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后,委任上诉庭主席?而这项委任,是将在大法官退休后生效。

3)在联邦宪法第122(1A)条文,并与第122B(1)、122B(2),以及125(1)条文同读下,是否允许一位“特委法官”,可以被委任为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或者上诉庭主席?

4)国家元首在根据联邦宪法第122(1A)和122B(1)条文下,所委任的法官,是否属於合理?

5)在他们仍属法官时,将他们委任为“特委法官”,其后再任命他们为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以及上诉庭主席,不过委任却是在退休后生效。这是否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22(1), 122(1A)以及125(1)条文?

劳勿斯及祖基菲里,分别于今年8月3日及9月27日,达到66岁又半个月的强制退休年龄。

在今年8月3日召开的特大会议上,律师公会成员议决赞成入禀法庭,挑战劳勿斯及祖基菲里获得延长委任的决定。律师公会要求宣示两人的委任已违宪,并且终止他们的延任职务。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