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掌控市场需求导致房屋滞销? 发展商喊冤有做工程可行性研究


邱玉珊

马来西亚房地产发展商会主席孙兴存驳斥外界指责,滞销房屋问题是因发展商在房产项目推行前,没有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

针对外界的指责,国内滞销房屋的问题包括发展商在开始房产项目和施工前未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来掌握市场需求,孙兴存不满此说法。

“你认为,公司的董事部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吗?”

他强调,所有发展商在展开房产规划及发展前,必须先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

他举例,当发展商计划发展一块土地,可获得的银行批准贷款顶额仅仅是地价的60%,发展商需要承担剩余的40%,没有一位发展商会如此冒险。

“发展商一定会先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或委任第三方去进行。”

他今日出席该商配合政府推行的居者有其屋计划(HOC)计划“2020年大马房地产业展(MAPEX)”记者会,这么回应媒体的询问。

另一方面,孙兴存说,发展商仍需要一些时间去适应新修正法令,以为建筑工人提供住宿。

根据 1990年工人宿舍和设施最低标准法令,过去只适用于种植和采矿业,之后政府修法范围扩大到所有领域。

孙兴存说:“我认为会出现许多抱怨,当时我相信大多数发展商都努力遵守。”

“我希望政府可以宽限发展商,给予我们更长的时间来遵守这项规定。”

他说,将会与马来西亚建筑商协会商讨,以加快落实。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