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马大纪律行动而不起诉 群议社:总检察署理由荒诞


透视大马

22岁马大女学生声称在去年被教授性骚扰。(档案照:透视大马)

大马群议社质疑总检察署未对涉嫌性骚扰的马来亚大学讲师采取行动的决定,更批评总检察署给予的理由荒诞及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群议社发声明说,“这样的决定引起更多的问题,而我们也要求总检察署和大学前来解释。”

警方上周指已经将调查结果交给总检察署采取进一步行动,而十五碑警局主任再鲁尼占也指总检察署决定不提控该名讲师。

“我们在7月15日接获23岁的女学生报案,指控在大学被高级讲师性骚扰。”

“我们原因刑事法典第354条文开档调查,再于8月13日将调查报告交给副检察司。”

他说,在研究该案的口供后,副检察司决定不起诉嫌犯。

他是,这是考虑到马来亚大学已经对该名讲师采取内部行动。

群议社质疑,校方采取的纪律行动是否等同于刑事罪的法律行动?

“让非法律机构如大学的纪律行动来替代或是豁免执法,这是否公平及合法?”

“因为大学断言已经采取纪律行动,并且声称嫌犯是犯罪者,这是都代表犯罪的有力证据已经被证实?”

群议社也希望能知道,被害人和嫌犯是否获得公平的审讯?

“大学有否向警方隐瞒性骚扰的证据?为何大学没有针对这么严重的问题去报案?”

“这名犯罪人是否如马大新青年所说的,是个惯犯?”

群议社也质疑为何马大并没有公布对嫌犯采取纪律行动的详情。

“如果只是在暗地里展开纪律行动,公众如何知道是否发生有罪不罚或是滥权的情况?如果纪律行动是让人所看不到的,又怎么起到阻吓的效果?”

群议社也提出,大马社会其实从来没有对于刑事罪案如性侵、性骚扰等免疫。

“在很多时候,公众看到了国会内针对女性议员的不当言论、政治人物陷入性丑闻,甚至是强暴,政治人物在访谈期间性骚扰女记者、公共机构如学校和医院内有学生或实习生被性骚扰或性侵。”

群议社引述警方消息称,2013年至2017年期间共发生1218宗性骚扰案,而其中79%的受害者为女性,21%为男性,而且其中许多人还是儿童。

“我国同期的强奸案数据显示了更恶劣的情况,过去20年内的每年报案总数都不曾低于1000宗。”

“平均来说,每天有超过3名受害者遭到强暴。我国社会很明显没有让公共空间变得安全,而我国社会在这个时候也应该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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