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内长: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法案延后二读


苏正义

依斯迈沙益今日援引议会常规,将《2020年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法案》延后到来临的会期再做提呈二读三读。(档案照:透视大马)

原定今日提呈二读和三读的《2020年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法案》(IPCC),遭国盟政府延后至下一会期提呈。

内政部副部长依斯迈沙益今日下午援引议会常规第62条文,将原定在今日议程第5条的《2020年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法案》延后到来临的会期再做提呈二读三读。

这项法案是要求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必须成立一个由委员会组成的“投诉委员会”来评估受理和调查警察的投诉。

《2020年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法案》(IPCC)是取代希望联盟执政时提呈的《2019年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法案》(IPCMC),其中较明显的改变就是撤除了委员会可对行为不检警员采取纪律行动的权限

换言之,在《2020年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法案》之下,独立委员会没有惩罚及对警察采取纪律行动的权力。

在国阵政府执政时期,反对党就疾呼要求制定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法案,以树立警队廉正及设立纪律局调查和对付违例警员,并采取纪律行动。

希望联盟执政后,经过商讨并提呈法案,当时的法案阐明纪律局可针对犯错的警员发出警告、罚款、撤去受薪资格、展延调薪、减薪、降级或革职,同时施予上述任何一项或多项惩处。

然而当时的法案引起反对党强烈反弹,在国会寻求二读时被反对党国会议员以要求足够时间辩论为由要求展延,最终由前任首相署部长刘伟强撤回法案并移交国会法案特别委员会,以做讨论。

2019年12月3日,行动党武吉牛汝尔国会议员兼法案特委会主席蓝卡巴星就动议提呈该法案的研究报告,唯被希盟政府再一次喊刹车,被迫再次展延至2020年3月提呈。

然而随着中央政府政权更迭后,国盟政府上台,也重新提呈新版本的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法案,然而最终却在8月26日被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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