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情导致破产人数增 破产门槛从5万调至10万


邱玉珊

政府将破产申请的最低门槛从原有的5万令吉债务提高至10万令吉。(档案照:透视大马)

政府修正破产法令,欠债人需要在拖欠10万令吉的债务,才会被宣判破产。

政府将破产申请的最低门槛从原有的5万令吉债务提高至10万令吉。

根据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之前表明,政府忧虑疫情导致破产人数增加才会修改破产法令,不过,债权人索债是你难以避免的法律程序和权力。

《1967年破产修正法案》是由首相署提呈国会一读,并且在本次国会寻求二读和三读通过。

根据法案,政府在修正第5(1)条文,提高破产门槛至10万令吉外,还新增第5(1A)部长可以在与财政部长协商后。若部长同意,并且不违反公共利益,可以宪报颁布破产最低门槛数额。

新增第5(1B)条文,旨在规定可根据第5(1A)条文,债主可针对欠债人提交申请破产通知书。

修正案阐明,在法案生效前,任何破产申请通知书必须按照修改前条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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