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宣布,政府目前正探讨是否需要草拟对付藐视法庭行为的法令。
他说,藐视法庭指的是对法庭体制或是对法官的藐视行为,
他在国会下议院回答民兴党三脚石国会议员刘伟强有关政府是否会拟定相关法令时说:“政府目前正探讨是否需要草拟特定的法令来对付藐视法庭的行为,就如同新加坡的2016年司法维护法令(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Protection)Act)。”
他说,总检察署目前正在研究,对比多个国家如印度、英国、新加坡等的法令。
他说,政府也将会从利益相关者取得意见。
达基尤丁说,总检察署从2010年就开始探讨此事,而在2013年曾草拟这个法令,并给予法庭,并有良好的回应,而2016年草案也交给了总检察署的修订部门。
他说,但是内政部在2015年修订煽动法令,内容也和法庭有关,因此此事也被重新检讨,让整体法案更完整。
达基尤丁说,目前我国没有特定的法令来处理藐视法庭的行为,而考虑到欠缺这个法令,都是采用普通法原则、民事法及其他条文如联邦宪法第126条文及法庭法令第13条文。
此外,达基尤丁对于刘伟强在附加问题时指伊党领袖前往探望纳吉一事时辩称,他与数名伊斯兰党领袖在前首相纳吉的SRC法庭案裁决后,当晚就前往探访并不构成藐视法庭。
他说,反对党领袖安华过去被法庭判罪成时,伊党领袖也曾前往探望。
“如果这也算是藐视法庭,警方要传召我问话的话,我也会给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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