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俭伟:林冠英遭受迫害的奇案


尽管林冠英担任财政部长将近2年,但却没有找到任何林冠英滥用权力的证据 。(档案照:透视大马)

如果你在最近这几个月,一直有在关注巫统领袖丶或者你在社交媒体上有听到国阵网络兵团的言论,以及阅读主流媒体的新闻报导和评论,你就不难发现他们都在利用槟州海底隧道事件,竭尽所能地污蔑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和前财政部长林冠英。

你可能会认为,鉴于此事被“炒作得沸沸腾腾”,有关丑闻必定与一马发展公司(1MDB)丑闻般同样严重,林冠英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都是一样的。

毕竟,无风不起浪,不是吗?

事实上,这正是国阵和当前国盟的策略,希望你和一般民众都这样想。因此,假使他们,包括网络兵团丶亲国盟的主流媒体,加上大马反贪污委员会(MACC)这种调查机构看似例行公事的协助下,已 拼命捏造出足够的“疑点”,即便是民主行动党的最中坚支持者也开始起疑。

在这种情况下,有关人士已成功制造出一种假像,包括总有一些被捏造出来的疑点会让人去相信它。

坊间正流传,巫统加入国盟政府的其中一项条件是重启槟城海底隧道的案件来对付林冠英。是的,“重启”,乃因反贪会已在2018年11月调查这起案件,并以指控不成立为由而正式结案。

因此,我们最近看到反贪会又非常忙碌了。他们逮捕了林冠英的一名前助手,传召多位槟州政府的行政议员进行盘问,并且在过去一周,对林冠英本人展开3天的长时间盘问。

可笑的是,被盘问者都感到有些困惑。他们都被要求花很多个小时来确认州政府的会议记录,这些文件(正确地)记录了海底隧道合约的招标和授予过程。然而,这些“嫌疑人”包括林冠英,都没有直接或间接地被问到是否涉及任何不当的运用资金丶贿赂和利益。

当甚至没有任何证据指向资金交换或转移,你要如何调查所谓的“贪污”或“洗钱”案件呢?

以纳吉为例,他被指控挪用了源自SRC国际公司的4千200万令吉,其中一部份是款额用于支付其信用卡账单,以及其妻子罗斯玛在夏威夷购物。 纳吉还被指控在其个人银行帐户中至少收到26亿令吉,而根据美国司法部的追踪,该款项源自一马公司。

在纳吉的案件中,很明显地点出了涉嫌贪污行径的证据──现金。 而在林冠英的案例,尽管“耍了一轮大龙凤”,但所谓的现金或涉及利益的指控都 是不存在的。

但以上种种,对于那些要玷污林冠英个人形象,以及削弱民主行动党和希盟的声誉和诚信的人来说都不重要。

举个例子,星洲日报副执行总编辑郑丁贤就在其上周五的专栏文章中,以《冠英和纳吉,同是天涯沦落人》为题。

在纳吉的案件中,法庭已作出简易判决,谕令纳吉支付16亿9千万令吉的未缴付税款。 法庭作出的判决说明了纳吉一直在逃税,款额高达数以十亿令吉。但 在林冠英的案例中,他只被反贪会要求提供声明,甚至没有提出任何诉讼,也没有立案。

可是,星洲日报的副执行总编辑却认为把纳吉和林冠英并置为“对等”是适当的,这显然带有诱使读者判断林冠英有与像纳吉一样涉及有罪和丑闻的恶意意图。够聪明和狡猾,对吧?

事实上,巫统丶国阵和国盟,以及他们的“媒体拉拉队成员”,正拼命地捏造一个案件来对付林冠。尽管掌握了政府工具的全部权力,但讽刺的是,他们却无法找到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滥用权力,贪污或刑事违反信托(criminal breach of trust)的任何案例 。

尽管林冠英担任财政部长将近2年,但他们却没有找到任何林冠英滥用权力的证据 。我毫不怀疑,自新政府上台以来的过去几个月中,有关当局不停地挖掘并寻找任何可用于指控林冠英,或至少是破坏其名誉的事项。

但是,他们显然什么也没有发现,没有朋党的合约丶没有滥用程序丶没有豪华的私人购物假期。 因此,他们必须“重启”调查海底隧道的案件。

为何反贪会之前要结案? 理由很简单,因为有关计划是通过公开招标得标的。它是一个以州秘书为首的委员会评估,即一名公务员,而不是林冠英。州政府并没有为海底隧道计划支付过一分钱,只有等到承包商Zenith Construction Sdn Bhd获得所有必要的规划和环境评估批准,以及执行项目所需的资金後才开始付钱。

我对我们眼前正在发生的政治滥用权力感到厌恶。我也讨厌那些迎合这个政府的媒体人。现任政权和我们在2018年成功推翻的那个纳吉政府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因此,一线希望是,如果我们能够推翻被认为是全能的纳吉政府,那么,可以确定的是,我们也一定可以击败国盟政府的政权。

*作者为民主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兼白沙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

**本文乃作者观点,不代表《透视大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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