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决心修正陆路交通法令以在遏止醉驾鲁莽行为取得立竿见影效果,交通部长魏家祥指出,修正案建议任何受到酒精和毒品而导致鲁莽驾驶,一旦罪成刑罚从原来10年监禁提高到15年,吊销执照至20年期限。
他透露,内阁原则上同意修正陆路交通法令并在本月17日内阁会议上有最终定案,之后提呈到国会寻求通过。
他今日在国会问答环节回应巫统亚娄国会议员沙希丹卡欣的提问时指出,根据陆路交通法令第44条文,车祸致死的刑罚从原来不超过10年监禁,交通部建议提高至15年,重犯则监禁20年。
“在此之前,一旦罪成面对罚款或监禁,如今我们建议修改‘或’成为“以及”。”
换言之,一旦罪成者是面对罚款和监禁,两者兼施。
魏家祥说,罚款从原来的2万令吉提高至10万令吉,重犯则面对15万令吉罚款。
他强调,政府的目标很清晰,醉酒不要开车,要开车就不要喝酒。
“在今年,醉驾和危驾的鲁莽行为已造成12宗死亡车祸。”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每100毫升血液不能超过50微克、每100毫升酒气检测不能超过22微克、每100毫升尿液不能超过67毫克。
魏家祥透露,交通部依据世界卫生组织标准,下调酒精浓度测试标准。换言之,测试标准将会更为严谨,一旦证实酒精超标,部门建议强制监禁。
另外,前任交通部长兼行动党芙蓉国会议员陆兆福在附加提问时,表示关注执法单位的廉正与诚信。
魏家祥保证会确保执法单位,如警方和陆路交通局的廉正与诚信,避免出现滥权和贪腐。
“内阁已同意执法单位从警方扩大至陆路交通局执法人员,以提高效率。”
“我们要提醒人民,喝酒不要开车,可以乘搭其他交通工具回家。”
魏家祥表明对电召车公司愿意配合感到欣慰,在伦敦,喝醉者在德士上呕吐必须支付50英镑作为清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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