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票之差通过悬空议长职动议 国盟政府先赢一局


邱玉珊

阿里夫的议长职位遭撤换,反对党议员指此事在马来西亚并无先例。(档案照:透视大马)

国会通过悬空下议院议长职,国盟政府险胜一局。

副议长阿都拉昔宣布议员记名投票结果,有111票同意,不同意109票,有1人缺席。换言之,国盟政府先赢一局。

首相署掌管国会事务部长达基尤丁较早前为政府提呈的悬空议长职动议总结时坦言,撤换议长确实是我国首次,但是这项动议并不违宪和违反议会常规。

“同样地,我国也不曾有过渡首相,既然发生了我们唯有接受。”

他说,政府是要求悬空议长职后,再要求另有人选填补。

他回应行动党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援引的议会常规来反对,他说,根据宪法第57(2c)条款阐明,议长可以在任何3情况下被撤换,第一,在大选后第一次议会可以撤换,前首相马哈迪在2018年执政新政府时,撤换了下议院议长。

第二,当该名议长不再出任国会议员时,可以撤换议长,第三,当国会解散可以撤换议长。

达基尤丁强调,国盟政府是援引宪法和议会常规来撤换议长而不是随意做决定。

哥宾星反问国盟政府提呈动议的理由,他强调,议长职必须先悬空然后才可以有新人选,换言之,其他国会议员就有机会可以推荐其他人选出任议长。

“这项动议是要求悬空议长职,原因是有另有其他人选。”

达基尤丁回答说:“我同意你说的援引条文,但是我不同意你说的先悬空议长职后14天才来提呈人选,这是不正确。”

“根据议会常规第41条文,每一名国会议员可推荐任何人成为议长候选人,但是议会常规说明了,推荐新人选可以在议会召开14天前,而不是悬空后的14天计算起,政府是在6月29日提呈这项动议,已经有足够的时间。”

“但是,因为反对党反对这项动议,就当作反对党的人选是议长莫哈末阿里夫和副议长倪可敏,这是最清楚不过。”

副议长阿都拉昔宣布辩论结束,开始表决。

达基尤丁站起来动议展延原定下午1时30分午休,以先表决换议长动议。

在野党议员则要求记名投票。阿都拉昔响铃长达两分钟,让下议院秘书和人员收集议员的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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