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涉性侵2蒙女案 法庭择定7月8日过堂


30岁的警长哈兹鲁被指性侵2名蒙古籍女子。(档案照:透视大马)

地庭今日择定一名警长涉嫌性侵2名蒙古女子,而被控8项强奸控状及一项企图非礼控状的案件在7月8日过堂。

主控官哈菲查扎茜达副检察司在庭上说,控方正在等待总检察署的指示,以综合被告哈兹鲁希占面对的所有案件。

她说:“我方仍等待总检察署的指示以综合此案(非礼及强奸),以及被告在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13条文下所面对的案件以便同步审理,同时有数份文件商未完整。

法官诺希拉随后择定此案于上述日期过堂。

较早前,被告辩护律师阿克玛祖索告诉法庭,随着双溪毛糯监狱有一名外籍囚犯证实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因此被关押在相同监狱的被告今日无法出庭。

哈兹鲁于4月30日面控时,在通译员念出所有控状后,悉数否认有罪。

第一至第八项控状指出,在八打灵再也警区总部任职的哈兹鲁使用本身作为警官的职权,强奸两名20及36岁的蒙古女子。

他被指于2020年4月11日午夜12时30分至早上11时之间,在PJ Luxe精品酒店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f)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和鞭笞。

企图非礼控状指出,被告于2020年4月10日傍晚5时30分至傍晚6时15分之间,在PJS2区新班底大道(NPE)收费站路障执法人员帐篷,行使暴力非礼首名受害者,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

被告也于4月29日在巴生地庭,被控涉嫌贩运2名蒙古女子以性侵她们,而在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13条文下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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