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青体部长赛沙迪表明,是以廉洁的身份加入政坛,而且不为官职或钱财,所以不会涉及贪污。
他对再次因25万令吉的失窃案被卷入贪污的指控感到遗憾。
他在脸书拟文指出,部长拥有高薪和津贴,所以不需要贪污。
他披露,在住家发生爆窃案,曾第一时间向警方作出投报。
“如果我涉嫌贪污,为什么我敢向警方作出投报?”
“我已经阐明,失窃的款额是用作装修用途,而且这涉及家人的款额。如果这是贪污的金钱,为什么我要向警方投报?”
另一方面,赛沙迪也提到,其实担任部长拥有高薪及各种津贴,甚至还有4万2000令吉的一次性“碗碟津贴”,被停职时也可获得15万令吉的一次性款项。
因此,他并明白,部长有什么理由需要贪污。
他坚持没有涉及贪污。
他强调,在担任部长时,拥有高薪及多种津贴,所以家中失窃约25万令吉现金绝非贪污得来的贿款。
他也一一列明在担任部长期间所获得的薪水及津贴,力证无需贪污。
“至今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部长需要贪污。部长拥有高薪和高津贴,这还不包括获得的一次性款项。”
赛沙迪列出薪水及津贴:
部长+国会议员薪水 = 5万5000令吉(这不包括经常回选区或出席与办公室距离甚远的活动,因为有额外津贴)
一次性碗碟津贴 = 4万2000令吉
年度放假津贴 = 7万令吉
每日食物津贴 = 最多1人180令吉,不计人数
搬家津贴 = 1万令吉
部长被停职时获得的一次性款项 = 15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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