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周行动限制令 律师:雇主不能强迫无薪假或扣薪


苏正义

我国首次颁布行动限制令,许多人在未来两周可能只能留在家里未能工作。(档案照:透视大马)

我国首次颁布行动限制令,许多人在未来两周可能只能留在家里未能工作,因而担心起自己在接下来的薪资会如何处理?

行动限制令颁布后,从18日期的非攸关国家利益的服务行业都需要关门,也让许多人暂时没有工作。

目前已确定能够运作的行业包括水供、电供、通讯、邮寄、运输、水利、汽油、石油气、燃料、润滑、广播、金融、银行、卫生、药剂行、消拯局、监狱、码头、机场、国安、国防、清洁、零售、食品供应。

资深律师阿吉星接受《透视大马》询问时也说,雇主无权不付薪水,因为这将会是违反合约内容,而且雇主也不能够强迫雇员请无薪假。

“如果情况是雇员的收入是2000令吉及以下,根据1955年雇佣法令第24条是必须要付的。未能如此做,能够被罚款1万令吉。”

他也提出,根据该法令,那些进行劳力活,无论是工匠或是学徒,及其主管,虽然薪资高于2000令吉,仍受到这项法令的保护。

阿吉星也是槟州人力资源联委会主席,他说,若一个公司有工会及劳资集体合约(CA),公司则必须针对此事和工会进行协商。

阿吉星也提到,工业法庭在多年前曾经有一个判例,阐明如果公司的关闭并非由雇主或是雇员的行为而导致,那雇主需要缴付至少一半的薪水。

此外,阿吉星强调,雇主无权强迫雇员申请无薪假。

阿吉星强调,雇主不能强迫雇员申请无薪假。(图:受访者提供)

谈到早前的马航自愿无薪假事件,阿吉星指可能马航的劳资合约方面有类似的条文,但是从法律上而言不能强迫的。

“没有人阻止雇员自愿申请,如果是这样则属于合法。”

资深律师李素桦告诉《透视大马》,目前需要雇主和雇员在这个课题上寻求共识。

“平时是不能够如此的(扣薪、无薪),但是现在是非常时期,你是要公司生还是死。”

“你可以要求不要工作,但是照常有薪水,这是可以的。但是要考虑到公司的存亡,雇员是否要与公司共度时艰?所以各界要去找一个共同的方案”

大马律师公会宪法委员会副主席林伟杰也在推特发文说,只有在两个情况下能够扣薪,包括有专法下令如此做,而其次则是雇主的申请获得人力总监的批准。

“现阶段,并没有类似的法律和政策。”

他点出如果雇员的薪金高于2000令吉,则需要从劳资合约中寻找是否有相关的条文,允许在危机时刻扣薪。

林伟杰提醒国人,薪资为2000令吉以上的人士,其处理必须依据劳资合约。(档案照:透视大马)

“或是雇主将会和你协商来拯救这盘生意。”

然而他也强调,“若不在合约内,雇主也无法强迫你。”

人力资源顾问法益扎礼端也认同,对于月薪低于2000令吉的人士,接下来两周的假期属于全薪假期,雇主不得扣除薪水或是年假。

他在其推特上帖文说,雇佣法令第24(1)条文其实也阐明了雇主可能扣除薪资的情况,而这也就是符合其他法令,如所得税法令、社会保险法令及内陆税收局相关法令。

“任何雇主如果在行动限制令期间扣除薪金都是不合法的,且能够被惩罚。”

他也引述法令第91条文,指任何在违反第24(1)条文下扣薪的雇主都属于犯错,而99(A )也阐明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

他也提出,对于不属于劳工范畴的管理层或是专业人士,则需要研究劳资合约内是否有阐明紧急时期扣除薪水或是假期的条文。

“如果没有相关的条文,那就看雇主要将之归类为有薪假期、无薪假期、半薪假期、替代假期或是年薪,并且需要获得雇员的认可,且与工会协商。”

首相慕尤丁昨日宣布,为申请无薪假的雇员提供每月600令吉的援助金,同时给予商业、农业、工业和家庭用电享有折扣。

慕尤丁指出,被迫请无薪假的雇员,符合就业保险计划资格且月入低于4000令吉的会员可获得援助,有效期为6个月。

慕尤丁在记者会上说,预计此援助金共耗资1亿2000万令吉,有3万3000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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