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反贪会前往利雅得的团队并未能询问沙地王子,是否真的签署承认沙地王室捐赠给前首相纳吉的信函。
反贪会调查官菲克里说,他是当时五人团队的一份子,他们在2015年11月29日前往沙地阿拉伯,以询问沙乌阿都阿兹王子。
上述4封信函分别志期2011年2月1日、11月1日、2013年3月1日及2014年6月1日,皆由名为沙勿阿都阿兹的一人签署,阐明分别向纳吉提供数额为1亿美元、3亿7500万美元、8亿美元和5000万英镑的捐款。
然而反贪会团队只见到了沙地阿拉伯王子的代表律师阿都拉阿尔克曼,而对方也向调查组成员确认捐赠给纳吉。
菲克里被辩方首席代表律师沙菲宜盘问时说,他们被告知不允许直接接触王子。菲克里相信这是当地的文化使然。
他在被副检察司斯坦巴兰交叉盘问时,确认沙地王子并未有签署反贪会的文件,以确认是他签署相关的四封信函。
菲克里说,这项声明是由律师阿都拉签署,与上周供证的反贪会官员纳沙鲁丁的口供一致。
当被询及反贪会的调查队为何不能直接联系到王子,菲克里指这是因为王室的豁免权。
“我们被告知,不能接触王子并且录取口供。”
菲克里也证实,他不知道反贪会前往当地时,沙乌王子是否也在同一个地方。
然而,他证实曾经于2015年10月17日在雅加达向SRC国际首席执行员聂菲沙录取口供。当时聂菲沙通过代表律师瑟尔瓦告知,愿意录取口供,但是前提是不会被逮捕。目前聂菲莎仍然在逃。
瑟尔瓦今日也被传召上庭,以确认其身份。沙菲宜也告诉法庭说,并不需要传召瑟尔瓦作为证人,因为他已经能够从菲克里那里获得所需要的资讯。
菲克里也说SRC国际董事苏博是在2015年11月27日在阿布扎比的酒店录取口供,而这也刚好和刘特佐被盘问的日期和地点相同。
纳吉过去声称,从2011年至2015年从沙地王室获得捐款。
他也呈上四封由沙乌阿都阿兹王子签署的信函,而其中点出2011年至2013年汇款到大马银行的户口。
纳吉在SRC国际案中,被指控于2014年及2015年期间,有4200万令吉汇入他的个人户口而面临7项控罪。他也强调自己过去都认为这些款项是来自沙地王室的捐款。
主控方则指有关的款项与1MDB有关,而纳吉与其他人串谋来欺骗该公司的钱财,包括其前子公司SRC国际公司。
这宗案件是由法官纳兹兰承审,而且明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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