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律师为障友维权 林明娟:障碍重重仍努力奋进


大马残障自立协会会长林明娟认为,成为律师不仅能为自己发声,还能为残障人士维权。(图取自Milad脸书)

大马残障自立协会(MILAD)会长林明娟认为,成为律师不仅能为自己发声,还能为残障人士维权,虽然前路障碍重重,但还是以此为奋进的目标。

她说,很多对外介绍校内拥有齐全设备的外国大学,在得知她的情况后皆以“没有残障设备”为由将她拒于门外,直至Chart University Tutors的英国学校在吉隆坡招生,校长一句“能不能应付?”,成为她往后披上律师袍的伯乐。

林明娟终于在20岁出头一圆深造的梦,她先到上述学校修读A水平课程,过后负笈牛津布鲁克斯大学修读法律学位,海归后在马来亚大学考取法律执业证书(CLP)。

她接受马新社专访时说,不管是在马大抑或是在1991年开始实习时,都面对行动不便的困扰。

她指出,在马大没有固定课室,加上校园又是坡道又是台阶,一换课室同学就很自然的离开,很少人会留意到她或帮她推轮椅。

至于当实习律师时,当年的吉隆坡法庭并没有供民众使用的电梯,法庭人员因此特别通融让她搭乘法官专用电梯。

即使上楼的问题已解决,但从电梯出来眼前就是台阶,她必需呼喊路过的律师推她一把,不过,很少人会经过法官专用电梯的区域,当赶着出庭内心会十分紧张,这样的“戏码”经常会上演。

她也提到前辈们需要提出展延案件的申请时,当要面对比较凶的主簿官便会请她帮忙,果然,她每次要求展延都很顺利。

虽然林明娟在法庭遭遇种种不便,却促成她与人生伴侣邂逅的机缘,两人相恋后结婚,并在完成9个月的实习正式成为一名律师。

在过去20年,林明娟的夫婿在汶莱发展律师业务,她也随夫婿在汶莱生活,直至两个儿子大学毕业后,林明娟决定回国贡献社会,并在去年接任残障自立协会长一职,以协助残障人士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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