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推翻SOSMA裁决 拒给参与恐怖主义者保释


透视大马

吉隆坡高庭裁决,根据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拒绝保释犯恐怖主义罪行的人。(档案照:透视大马)

吉隆坡高庭今日裁决,根据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拒绝让涉及犯恐怖主义罪行的人士获得保释。

这项裁决与高庭在去年11月作出的裁决,即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违宪,完全相反。

今早,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说,该部分符合宪法,所以拒绝涉嫌与“淡米尔之虎”(LTTE)恐怖组织有关的商人苏巴马廉(B. Subramaniam)被保释。

苏巴马廉是根据刑事法典130(J)条文下(支持恐怖分子恐怖行为)被提控,一旦罪成会被监禁(无期徒刑)。

法官在口头判决时说,“我不同意SOSMA第13条文拘留被告是违宪的”。

今年57岁的苏巴马廉被控通过面子书账户“UsSubra Subramaniam”,支持“淡米尔之虎”恐怖组织。

去年11月29日,另一名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在处理一名涉嫌与“淡米尔之虎”有关系而被拘留的人保释申请时,裁定SOSMA第13条文违宪。

纳兹兰法官说,法庭可以考虑给予保释申请,因为禁止涉及安全犯罪案中批准保释的规定是违法,并违反司法、立法和行政三权分立原则。

12月13日,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发文告指出,不会与法庭近期的裁决有冲突,允许法官自己处理那些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 法令(SOSMA)被捕的被告。

“国安法的起稿人和国会于2012年颁布的法律,没有顾及法庭职权在第13条文受到侵蚀。司法的权利因而被削弱。”

苏巴马廉的律师西瓦说,将在今日向上诉庭提出一项动议要求保释,并对莫哈末再尼法官的裁决上诉。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