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决定设立公共抽烟区,卫生部长祖基菲里今日表示全力支持。
他说,对于拨款100万令吉设立相关设备并没有反对,只要符合相关的指南。
他认为,此举是为了协助卫生部禁止在食肆抽烟的禁烟政策。
“是的,我支持房政部长祖莱达,她要帮助我落实我的计划,而且遵守33公尺的(抽烟)禁令。”
他今日是针对部分医学专家批评公共抽烟区形同支持烟民的说法,表达其看法。
屋及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7日透露,政府允许在餐厅3公尺外,建立指定吸烟区。
她指出,餐饮业者可以向地方政府申请,并自费设立这些吸烟区,而这些吸烟区必须离最近的餐桌至少3公尺外。
“政府这项措施表明政府对烟民所面对的困境感到关注,因此我们倡议建立吸烟区,以便他们更愿意遵守禁烟令。”
她说,如果业者打算在餐饮店附近自费设立吸烟区,有关业主须获得地方政府的批准,并遵守地方政府指南。
从今年1月1日起,全国饮食店禁烟令将从教育执法进入全面执法,烟民或饮食业者违规将被开罚单。
根据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条例第12条文,所有食肄业主必须确保店内无人抽烟,并不提供烟灰缸、售卖水烟及其他抽烟设备,同时必须张贴禁烟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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