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资深法官指控大马伊斯兰发展局(Jakim)违宪,因为大马并没有相关法令允许伊斯兰发展局的成立。
前上诉庭法官希山慕丁尤努斯说,伊斯兰发展局是通过行政决定成立,原定成立目的是担任马来统治者理事会的秘书处。
这个秘书处原是要协调半岛各州、沙巴及砂拉越的伊斯兰事务,因为批准宗教相关法令属于该机构的权限。
现有的大马伊斯兰发展局是在1997年由首相署的伊斯兰事务局成立,当时是首相马哈迪担任我国第四任首相。
然而希山慕丁今日在一项公民社会论坛上说,我国并没有法令允许大马伊斯兰发展局成为现阶段管理全国伊斯兰事务的机构。
希山慕丁在出席马来西亚精英组织(G25)新书推介礼的论坛上发言时说,“这原定是要担任秘书处,但是现在确实拥有庞大拨款的‘巨人’。”
其他的论坛主讲人为先进伊斯兰研究机构的阿占阿迪尔助理教授及来自穆斯林家庭平等组织代表再娜安努亚。
希山慕丁的说法也获得马来西亚精英组织为期3年的研究所符合,而这项调查的名称则是“伊斯兰相关议题的行政”。
大马伊斯兰发展机构目前已经从原定的秘书处扩大其权限,包括发放清真准证及发展伊斯兰相关政策。
在这本新书内也写道,“我们需要重组和改革这个部门,好让能够符合宪法,并且成为依循怜悯、供证及同情原则的有效团体。”
此时应该是由统治者理事会来检讨伊斯兰发展机构,决定其存在是否符合时宜,及其功能是否不能由各州的机构来运组。
书内也写到,“如果统治者委员会认为还需要保留伊斯兰发展局,那就应该修宪纳入让伊斯兰发展局合法的条文。”
马来西亚精英组织主席谢利夫卡欣也说,这本书籍和其内容也将会和首相署负责伊斯兰事务的部长慕扎希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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