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委员会1月提呈报告 建议替代强制死刑刑罚


透视大马

刘伟强表明,研究探讨替代强制死刑刑罚的特别委员会,将会在下个月提呈建议报告给政府。(摄影:Nazir Sufari)

首相署部长刘伟强表明,研究探讨替代强制死刑刑罚的特别委员会,将会在下个月提呈建议报告给政府。

他指出,委员会原订在本月提呈建议报告,惟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研究。

“委员会本计划在本月提呈建议报告,可是他们需要更多的时间研究部分细节,所以他们将会在1月提呈报告。”

“我会在接获报告后仔细审阅,然后再提呈给内阁。”

刘伟强是在出席2019年国际人权日活动后,向媒体发表谈话。

内阁在今年8月29日同意设立特别委员会,研究探讨替代强制死刑的刑罚,并将委任一名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为掌舵。

特委会成员将由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担任主席,而成员将来自前总检察署官员、前监狱局官员、犯罪学家、学者、律师公会代表、人权委员会代表及社会组织代表。

目前,马来西亚共有8项法令的32项条文含有死刑处分,其中,有12项条文属于强制死刑,如谋杀、贩运毒品、持枪、向元首宣战或发动恐怖行动导致他人死亡。

另外,20项条文则赋予法庭死刑的酌量权。

刘伟强在去年10月宣布,内阁已经通过全面废除死刑,结果受到民间的强烈反弹。

较后,政府于今年3月考虑3项废死选项,即在8项法令中的33项罪行完全废除死刑、废除强制性罪行包括谋杀的死刑、废除在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案件中的强制性死刑,改判终身监禁30年,从3个选项中选出其中一项。

今年4月阐明,内阁已决定保留死刑,并只是废除强制死刑。

废除强制性死刑与完全废除死刑的差别是,被告在全面审讯中被判有罪后,法官拥有裁量权可以自行决定对被告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法官将以如何发生滔天罪行的证据,作为裁决的依据。

目前,国内有1281名死囚,其中932人是因为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而被定死刑。其馀是349人,约300人是杀人犯,其馀是绑架案,携带枪械等。

截至2014年至今,监狱局没有接获政府发出死刑执行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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