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首相任期限制在2届 希盟再推动修改宪法


透视大马

首相署部长刘伟强提交一份联邦宪法(修正)法案,将首相任期限制在两届。(档案照:透视大马)

首相署部长刘伟强今天提交一份联邦宪法(修正)法案,将首相任期限制在两届。

他将该法案提呈一读,并指将会在明年的国会议会进行二读和辩论。

在今天的国会会议之前,一份宪法修正案的副本被放在国会议员的桌上。

宪法第43(1)(a)条文阐明:国家元首应先任命一位来自国会下议院、且依其判断能得该院大多数议员信任的议员为首相,以领导内阁。

“通过这项修正案,如果下议院议员已经担任两届首相,则不得任命他为首相。”

这一改变符合希盟的竞选宣言,该联盟在上届承诺,入主布城后将限制首相任期最多2届。

这将是希盟执掌政权后第3次推动修改宪法。

7月16日,希盟通过修改第47(b)条文和第119(1)(a)条文,把成为国会议员的年龄,从原本的21岁降至18岁,也将合法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

4月9日,旨在恢复沙巴及砂拉越作为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下立国伙伴地位的联邦宪法修正法案,在59名反对党议员选择弃权下,二读闯关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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