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嘉楼6名穆斯林男子日前因缺席周五的祈祷,遭伊斯兰法庭判处1个月监禁及罚款2000令吉,大马律师公会批评法庭裁决为“苛刻及过度”。
律师公会主席阿都法立就认为,考虑到有关罪行的情况及嫌犯的年龄,有关的惩罚其实过于苛刻。
他强调,伊斯兰个人法虽然约束着穆斯林,但是公义同时也必须要与仁慈搭配。
他指出,律师公会认为较为轻微的惩处将对犯人给予更正面的讯嘱。
阿都法立在文告中提到:“我们认为根据一个人的宗教法令来判刑,不能被认为是毫无慈悲及苛刻的,反而应该是公平及有同情心,其目的为教导而不是惩罚。”
根据早前的报道,6名男子中就包括2名20岁以下的青年人,他们是在瓜拉登嘉楼的伊斯兰法庭认罪后被判刑,而这相信是国内首个判例。
他们是于8月在当地著名的野餐地点,也就是瑟加尤瀑布遭到执法当局逮捕。
阿都法立就说到,律师公会建议检讨惩罚的部分,以反映伊斯兰法的仁慈和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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