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特设法令强制议员申报财产 刘伟强:按国会常规即可


透视大马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刘伟强说,没必要设立特殊法令强制国会议员宣布财产。(档案照:透视大马)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刘伟强说,没必要设立特特定法令强制国会议员宣布财产。

“这可以根据国会常规执行,因为它只涉及国会议员。因此国会常规可能会被修改,以强制所有成员申报财产。”

不过他补充说,一切需要咨询相关成员。

“作为国会议员,你是国会的其中一成员,如果不遵守就会被对付。”

“但这不会涉及大众,所以设立特定法令是不合理的,这只是涉及到222名国会议员。”

他今早(27日)在布城记者会上说,“我们已经讨论,提案也已通过。为什么还是不公开?”

他指出,根据现有规定,在12月延长期结束后,议长仍可以对那些拒绝申报财产的国会议员采取行动。

“议长可以基于国会议员藐视下议院,终止国会议员辩论、或酌情罚款,如果他们仍拒绝申报财产。”

他提及,反对党指公布财产造成安全隐忧的指控并不合理,因为没有国会议员及其家人在宣布财产后受到威胁。

“我们从去年开始宣布,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发生任何针对我们或家庭的勒索和绑架案件。”

国会下议院原本要求国会议员必须在10月1日前宣布财产,后来延期至12月5日。

根据《1960年法定声明法令》,国会议员必须完成个人财产,附加财产声明及财产申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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