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民是否能够在大马工作?政府料在12月决定


古拉说,人力部预计在12月10日至15日期间做决定。(档案照:透视大马)

政府预计在今年12月决定是否允许难民在我国工作。

人力资源部长古拉今天在国会说,由于内阁尚未有决定,因此在修订政策方面尚没有任何的确定资料。

他周一晚代表人资部在下议院为2020财政预算案委员会阶段总结时说,该部预计在12月10日至15日期间做决定。

根据《星报》报道,伊党锡区国会议员询问政府是否有意允许难民在我国工作,古拉回应,他个人认为难民应该获得在我国工作的机会。

他说,即使在反对党时也抱持同样的看法:“我们知道大马的情况,为何我们要到海外征聘外劳?”

“这就是我们与数个部门有一些讨论,并会稍后做出决定。”

他说,联合国难民署已经发出难民证予这些难民。

“当他们工作时,有时会被当局扣留,这对他们造成很多的问题,若允许他们工作,我个人认为,我们有劳工法令。”

“我们都知道他在这里工作, 但是我们的劳工法令无法保障他们,无法给予人权的保障,如最低薪金制,因为劳工法令只保护大马人。”

截至今年6月,我国有超过17万名难民向我国的联合国最高难民署登记,大部分年龄介于18岁至59岁。

马来西亚并非《1951年联合国难民公约》的签署国,缺乏管制难民权利与地位的法律框架,任何没有文件的移民将在移民局法令下被逮捕、扣留及遣返。

希盟在第14届大选宣言期间宣称就签署1951年国际难民地位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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