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追讨17亿税务 纳吉质疑检控官资格


透视大马

吉隆坡高庭择定本月29日,聆审纳吉要挑战大马政府委任经验丰富的税务律师纳班(D.P Naban)领导检控团队一事。(档案照:透视大马)

前首相纳吉遭政府入禀法庭追税17亿令吉,其代表律师沙菲宜今日向法庭申请挑战当局委任一名著名税务律师的决定。

吉隆坡高庭择定本月29日,聆审纳吉要挑战大马政府委任经验丰富的税务律师纳班(D.P Naban)领导检控团队一事。

纳吉也要求法庭取消纳班的检控官资格,因为纳班所属的Lee Hishammuddin Allen & Gledhill律师楼,也在另一场官司中,与纳吉处于敌对的立场。

沙菲宜在今日法庭开始审讯时,要求查阅纳班的委任状。

他说,他是今日才被告知纳班受委领导检控团队。

纳班接着回应,他是由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根据1956年官方法律程序法令第24(3)条文,委任他出任检控官。

大马政府入禀法庭,向纳吉追讨2011年至2017年期间须支付的16亿9000万令吉的所得税。

大马政府于6月25日,通过内陆税收局入禀上述诉讼,并列纳吉为唯一答辩人。

政府在这项诉讼中,要求纳吉缴付16亿9287万2924令吉83仙所得税,和以每年5%计算的利息、堂费及其他法庭认为适当的款项。

政府在诉状中指出,在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估税年,答辩人需各缴付1亿1617万3374令吉12仙、3亿2092万9932令吉31仙、8亿9157万3465令吉46仙、1亿1914万4655令吉51仙、1687万9500令吉零3仙、6万43445令吉21仙和34万6471令吉41仙,并已在志期今年3月20日的附加估税通知书中列明。

政府于今年3月25日以挂号信将上述通知书寄到纳吉位于大使路的居所,这封通知书也没有被送回内陆税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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