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庭今日认为有理由进一步调查2名被控支持淡米尔之虎组织的嫌犯遭遇虐待和恐吓的对待。
法官阿祖拉记录57岁杂货店老板苏巴马廉和28岁废铁回收业者卡拉穆格兰在刑事程序法典第128条文下的投诉。
她说:“我将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33条文下,进一步审查申诉人。”
法官择定从12与5日开始两天内,记录他们的口供。
12名嫌犯中的5人于11月1日投诉在拘留期间受到虐待,酷刑和恐吓。
阿祖拉使用相机将苏巴马廉和卡拉穆格兰的口供录下来,过程约3个小时。
律师瑟万向法庭申请聆听苏巴马廉的投诉,其委托人抱怨精神上受到酷刑和恐吓。
他说:“在被逮捕和随后被拘留21天期间,他遭受了酷刑,被迫说出‘我是淡米尔之虎组织成员’。”
《当今大马》引述瑟万的谈话,“他面临各种各样的威胁,包括如果(不跟着警察的要求)不这么做他将被判终身监禁。”
卡拉穆格兰代表律师乐格斯说,她的委托人被关在漆黑的牢房中,与他人没有任何交流。
她说,牢房不符合拘留规定,其当事人并没有被单和枕头,厕所也全部都是蚊虫、老鼠和蟑螂。
瑟万也告诉法官,警方已开始调查他,理由是他促法庭审理其委托人的投诉。
他说:“他们开案调查恐吓文件,但我只是以律师的身份履行职责。”
他补充,处于恐惧状态时他无法履行职责。
副检察官罗勤辉(Low Qin Hui ,译音)说,警察必须调查被拘留者的指控并检验其真实性。
“警察不能停止履行职责。还没有任何决定起诉任何人。”
12名男子包括2名行动党州议员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下被扣留,他们被指控与淡米尔之虎组织有关。
他们分别在10月29日和31日,在刑事法典下第130条文下,被控多项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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