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成功! 高庭裁决蔡添强重获竞选资格


吉隆坡高庭裁定无缘捍卫峇都国席的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重获参选资格。(档案照:透视大马)

吉隆坡高庭今日裁定在上届大选因竞选资格被撤销,无缘捍卫峇都国席的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重获参选资格。

法官玛丽娜也证实,蔡添强已经具备资格参与选举。

碍于蔡添强在上届大选的竞选资格被撤,峇都国席由当时22岁的法律系学生柏拉巴卡兰取下。

蔡添强因此事于4月26日以原诉传票(Originating Summons)入禀诉讼,寻求法庭说明被撤销参与大选和补选的原因。

他曾指出,撤销资格的决定不公,且根据联邦宪法第48(1)(e)条文,他有资格以候选人身分参与选举。

蔡添强于4月28日大选提名日当天,被选委会官员宣布,因“辱警案”官司的2000令吉罚款抵触选举法令被撤销提名资格,无缘捍卫原席。

法官玛丽娜在内庭指出,候选人只有在面对罚款超过2001令吉情况下,才会被撤销资格。

资深律师阿兹占以及选举委员会代表迈萨拉为答辩人。

蔡添强向媒体指出,法庭的裁决显示选举官安华否决参选资格的决定,不具法律效应。

“我现在可以参选,甚至受委为国会下议员。”

他披露,今年入禀的决定攸关原则,且反映前朝政府滥用权力。

“否决我的竞选资格和联邦立法机构成员,是政治策略。”

他补充,所有政府机关必须坚持法治以及维护宪法。

另外,蔡添强代表律师古迪亚星说,随着蔡添强赢得诉讼,一切都值得。

值得一提是,在向吉隆坡高庭上诉不果后,蔡添强宣布改为支持当时为独立候选人柏拉巴卡兰上阵,最终首度出征的后者,以24438张多数票大胜,随后他也加入公正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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