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亚大学青年前主席黄彦铬公然在毕业典礼上向校长阿都哈欣抗议的行为饱受非议,警方已经引刑事法典第504条文(蓄意侮辱罪名)调查。
他指出,是在刑事法典第504条文(蓄意侮辱罪名)下接受警方的调查。
“警方向我查明毕业典礼发生事故的来龙去脉,而我在刑事法典第504条文(蓄意侮辱罪名)下接受调查。”
黄彦铬是在今3时于八打灵再也录取口供后,向媒体发表谈话。
黄彦铬是土木工程系毕业生,也是一名学运分子。
黄彦铬在毕业典礼当天高举牌子,展示校长必须辞职的原因,其中一个原因是煽动种族主义和仇恨。
早前,阿都拉欣在马来人尊严大会上,发表了种族主义的言论。
黄彦铬今天由代表律师阿昔阿里陪同到警局。
另外,律师阿昔阿里说,刑事法典第504条文不能用来对付黄彦铬,因为他对阿都拉欣的批评不能被视为侮辱。
“他没有进行任何人身攻击,他站在舞台上批评校长在马来人尊严大会上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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