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额外1亿给丹州政府 林冠英:充作营运和支付职员费用


李志良

中央政府已经批准额外的1亿令吉给吉兰丹州政府充当运营和支付州政府职员的费用。(档案照:透视大马)

财政部长林冠英指出,中央政府已经批准额外的1亿令吉给吉兰丹州政府充当运营和支付州政府职员的费用。

“我们刚接获州政府要求,以支付运营和薪水,总数是1亿令吉,我们已经批准。”

“我们希望这笔钱可以在月底前支付。”

他在国会走廊受询中央政府是否已经支付石油税给吉兰丹州政府时如是指出。

国会反对党领袖依斯迈沙比里在国会辩论财政预算案时说中央政府没有支付任何石油税给丹州政府。

林冠英周一指出,政府已经提早支付丹州回馈偿金(Wang Ehsan)。

他今日在国会说他不想在此事和丹州政府纠缠不清。

他说希盟政府不像国阵政府,新政府还提早支付,让他们支付公务员的薪水。

“我们不要辩论此事,因为州和中央政府对此事都有责任。”

“国阵时期没有这样做,现在希盟支付都要被炮轰,但他们(伊斯兰党)还是和国阵合作。”

在前朝政府掌权时,他们只给登嘉楼、砂拉越和沙巴钱,他们声称吉兰丹石油的开采地点范围超过了州政府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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