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即日起禁露天焚烧


在空气污染持续恶化的情况下,全马即日起禁止进行露天焚烧。(档案照:透视大马)

全马即日起禁止进行露天焚烧,直到西南季风结束为止。

其中,遗体火化、宗教仪式、烧烤活动和易燃气体焚烧不受影响。

环境素质总监诺琳是为应对9月5日起笼罩我国至今的烟霾问题,而发出上述禁令。

她今日发表文告说,这项禁令是属于环境素质总监在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29AA(2)条文下,所被赋予的权力。

“各造受促不要进行露天焚烧,或让他们所拥有的土地或场所被任何不负责任的单位进入或闯入,以致造成有意或无意的露天焚烧。”

诺琳说,露天焚烧者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坐牢长达1年但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她说,每项罪行也可接获最高2000令吉的传票。

她指出,公众受促合作协助扑灭小火,以及若发现任何露天焚烧活动,须向消拯局和环境局做出投报。

公众可拨电03-88891972或1-800-88-2727联络环境局,以及拨打999联络消拯局,以做出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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