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曾豁免各州政府进口车税 财政部驳斥双重标准对待槟霹州



财政部不曾批准豁免各州政府进口轿车的税务,因此,对于豁免霹雳州政府税务却不批给槟城州政府之说,乃是不实的。

财政部发布声明指出,槟城州政府在2013年购入的本地组装(CKD)丰田嘉美获得免税,主要是当时所购入的官车乃本地组装版本。

无论如何,有鉴于该款式轿车已经不再于国内组装,因此碍于上述法例,槟城州政府今年所购入的新一批官车才无法获得享有免税的优惠。

财政部于今年3月4日接获槟城州政府要求豁免上述丰田嘉美进口版税务的申请,然而基于上述法例,该申请无法获得考量。

同样的,雪兰莪州政府曾于2018年11月28 日作出上述申请,但也基于同样的法例无法获得考量。至于霹雳州政府所采购的官车,财政部不曾收到霹雳州政府要求豁免丰田嘉美进口版税务的申请,也不曾批准任何相关的税务豁免予霹雳州政府。

财政部阐明,按照法例规定,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各机关部门只有在采购于本地组装的轿车(CKD)时,才有资格依下列条文获得豁免:(i)2017 年货物税(豁免)法第 7 及第 8 条文,以及(ii)2018 年销售税(豁免人士)法第 3、4及5条文。

“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采购的任何进口型轿车(CBU),均不符合上述法例,故不获免税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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