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皆由富豪丈夫所给予 诺雅娜:为何我仍被追税?


尽管面对内陆税收局的追税,惟前首相纳吉的女儿诺雅娜表明,她的“收入”都是丈夫给予的金钱,所以不应该被追税。(档案照:透视大马)

面对内陆税收局的追税,前首相纳吉的女儿诺雅娜表明,她的“收入”都是丈夫给予,所以不应该被追税。

她在脸书指出,在未认识丈夫前,其丈夫就是富裕人家,而且她的家婆就是嫁给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其中一个最富有的人士。

她说:“丈夫给妻子的钱应该被视为收入吗?这些从外国转入我户口的金钱,不应该被追税。”

“从小的观念是,家人或朋友给予的金钱是礼物。”

诺雅娜也提到,当丈夫把屋子变成共同拥有的产业,她就开始遭内陆税收局追税。

她强调,她已经出示证据证明,丈夫家人是使用来自外国的资金购买屋子。

“从去年开始,他们已经稽查我,我已经呈交所有的资料,证明所有从外国转入我户口的金钱,都是来自我丈夫家族。”

她狠批内陆税收局的追税举动,是政府打击其家族的方式。

她重申,没有怪罪内陆税收局官员,并相信有政治人物在背后发出指示。

“就好象我父亲和兄弟面对充满谎言的指控,很多人知道详情,可是却无法公开指责政府滥权。”

她说:“这些证据都会提呈法庭,有一天真相会大白,而全世界都会知道这些指控是多么的荒谬。”

内陆税收局正向前首相纳吉的女儿诺雅娜追讨2011年至2017年期间,约1030万令吉的税所得税。

该局已于7月24日入禀法庭申请传讯令(Writ of Summons),向诺雅娜追讨1033万5292令吉36仙。

莎阿南副主簿官SS 玛丽妮已经择定9月12日进行案件管理。

根据传讯令,诺雅娜从2011年至2017年收入为243万694令吉74仙; 2万6613令吉24仙; 601万1957令吉64仙; 27万1832令吉92仙; 4万8526令吉98仙; 13万595令吉21仙以及2万1084令吉39仙。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103条文,被告没有在接获估税通知书后缴付税务,就会被征收10%的增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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