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Jek引进大马 雪宗教司:陌生男女共乘摩哆违教


对内阁同意引进印尼电召摩哆服务“Go-Jek”,雪兰莪州宗教司莫哈末丹耶斯说,没有家庭关系的男女共乘一辆摩哆有违伊斯兰教义。(图取自GOJEK官网)

对内阁同意引进印尼电召摩哆服务“Go-Jek”,雪兰莪州宗教司莫哈末丹耶斯说,没有家庭关系的男女共乘一辆摩哆有违伊斯兰教义。

据《阳光日报》引述丹耶斯的谈话说,一对亲属、家庭成员或被禁止通婚以外(bukan mahram)的男女若共乘一辆摩哆,会成为话柄,因此最好别引进类似“Go-Jek”的服务。

他说:“不恰当,非亲属关系的男性和女性骑同一辆摩哆,司机或许是男性,乘客是女性,或者相反。为什么要允许这种情况?”

“这显然不符合伊斯兰,也不礼貌。 两个非亲属关系的人共骑摩哆,是不被允许。”

丹耶斯并建议政府考虑其他方法,以避免引起类似的问题。

企业家发展部长礼端宣布,内阁原则上同意落实电召摩哆服务,并议决交由交通部与青年及体育部一起研究,讨论落实相关的机制及相关法令,让电召摩哆服务能够在我国推行。

除了“Go-Jek”之外,Grab也在其官方脸书页面帖文,就将GrabBike引入马来西亚寻求民众的看法。

该公司指已于2014年开始,在大马、印尼、泰国和越南有提供公共交通服务(PSV)规定和营运电召摩哆服务的经验。

实际上,本地一家公司Dego Ride 曾于2016年推出电召摩托服务,唯遭政府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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