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投票年龄与自动登记选民 选委会:都需要修宪才能落实


苏正义

阿兹哈提出,若要降低参选年龄,同样需要修改联邦宪法。(档案照:透视大马)

选举委员会主席阿兹哈哈伦提出,我国需要修宪才能够降低投票年龄及落实自动选民登记。

他今日在国会走廊接受媒体访问时说:“若要降低投票年龄到18岁,我们必须修宪。”

他也提出,若要降低参选年龄,同样需要修改联邦宪法。

“这也需要修宪,因为成为国会议员的资格同样属于宪法的范畴。”

谈到自动登记为选民,阿兹哈指除了要修改宪法,也需要修改选举条规。

他说,这是因为目前是需要合格国民填写A表格并提呈给选委会才能够获得核准。

询及降低参选年龄是否适用于大马政治环境,阿兹哈指自己必须中立。

“这个问题,就让我们留给政治人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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