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及体育部今日向国会提呈2019年宪法(修正)法案,以将选民法定投票年龄从21岁降低至18岁。
根据法案,联邦宪法第119(1)条款将把21岁投票年龄,修改为18岁。
法案阐明,随着投票年龄降低至18岁后,将会有更多马来西亚公民可以投票,以民主体制来遴选政府。
这项修宪将会要求政府额外拨款开销。
青体部长赛沙迪是今日在国会提呈,并要求在本次国会寻求通过。
这项修宪是希望联盟的承诺之一,在希盟宣言的第17项,承诺保障选举体制廉正,当中其中一项即是将现有最低投票年龄从现有21岁降至18岁。
这是希盟政府执政后,第二次提呈要求修宪,在今年4月,希盟政府提呈修宪案试图恢复沙巴及砂拉越地位,但由于在野党放弃投票,以致这项2019年宪法(修正)法案无法达到三分之二门槛;随着第二次的修宪是否会再一次功败垂成。
希盟在第14届全国大选中获得113席位,后来获得沙巴复兴党8名议员及3名独立议员加盟,使希盟人数增至124人。不过,要在现有222席中修宪,必须要有148名议员支持。
换言之,希盟至少需要额外24名反对党员支持。目前反对党议员包括国阵57人,即巫统54人、国大党2人、马华1人,另外伊斯兰党有18人、砂政盟19人、沙巴立新党1人、沙团结党1人、沙自民党1人及沙人民团结党1人。
国会反对党领袖依斯迈沙比里周三(3日)指出,若政府同意让满18岁的大马人民自动登记为选民,在野党将一致支持政府的修宪动议,把投票年龄降低至18岁。
伊党署理主席端依布拉欣则认为,目前有400万符合投票的选民,仍未向选委会登记为合格选民。
他认为,政府必须先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自动登记为选民,就解决了400万未登记选民的问题。
根据政府提呈的修宪法案,并没有提及自动登记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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