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枪械控制流浪狗 农长:不牴触动物福利法令


邱玉珊

沙拉胡丁明言,市政厅使用枪械射杀流量狗不牴触法令。(档案照:透视大马)

两个月前在社交媒体脸书疯传执法官员射杀流浪狗视频,引起网民挞伐,民众质疑市政厅使用枪械射杀流浪狗,是否违反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农业及农基工业部长沙拉胡丁解答:“合法”。

沙拉胡丁指出,使用枪械来控制流浪狗是符合程序,无论是怡保市政厅或其他执法单位,没有牴触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

马华霹雳州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刘国南早前批评怡保市政厅,在一年前已议决不再射杀流浪狗,改以“捕捉、绝育及释放-管理”计划(TNR-M)措施取代,但脸书最近却疯传执法人员僭越规定。

他要求市政厅清楚交待使用枪械射杀野狗的作法,是否违反法令。

沙拉胡丁是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部长问答时间,这么回答议员提问。

沙拉胡丁指出,控制流浪狗必须遵守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

根据该法令第30条文规定,任何人不等用枪械射击由部长在宪报颁布的狗、猫或其他动物,除非授权兽医局在紧急时,用于疾病控制。

第30(2)(e)条文阐明,禁止射杀任何动物,除非获得授权。

不过,部长表明,兽医局在今年2月19日,已向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提交信函,允许当局为控制动物数量为由,允许使用枪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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