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盟政府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动议,规定朝野国会议员必须申报财产,不如实呈报议员,一经定罪将面临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
掌管法律事务首相署部长刘伟强提呈上述动议,他阐明,希盟政府致力机制改革,并维护我国成为一个没有腐败的国家。
他在提呈动议时阐明,部长、副部长和希盟国会议员已遵守竞选承诺的问政和透明制度,陆续向反贪会申报包括自身和配偶的财产,财务资料刊登在反贪会的网站。
“在野党国会议员也应该加入申报财产的行列,一旦通过有关动议,议员、家属和孩子(21岁以下),必须申报财产,并且在今年10月1日前申报。”
他说,国会议员必须在此动议通过的3个月内,将财产声明提呈给国会下议院议长,其副本会交给反贪会刊登在网站。
刘伟强坦言,截至目前,我国并没有法令强制国会议员申报财产;为此,政府认为通过国会下议院提呈动议要求议员申报财产,是最佳方法。
他说,一旦下议院通过这项动议,任何拒绝申报的国会议员,议长可提交到国会特委会。
同时,若议员作出不实申报,会抵触1960年法定宣誓法令和刑事法典第199条文,一旦被定罪,相关议员可在刑事法典第193条文下,面临监禁不超过3年及罚款的惩处。
不过,这项动议引来在野党大力反弹,认为政府无权要求国会议员申报财产。
刘伟强在国会走廊受询时指出,政府会听取在野党议员的建议。
面对反对党议员的不满,刘伟强认为,等待议员辩论结束和投票,政府是希望可以通过这项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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