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观点】王康立:为什么安华是实权首相?


统治者赞同安华,同时在国会的支持下,首相职已经属于一个人选,即安华。 (档案照:透视大马)

我将在这篇文章解释,为什么公正党主席安华在任何可接受的标准下,已经是马来西亚首相。 
 
首先,我们的联邦宪法由两套平行且互为补充的规条组成 - 书面和不成文规条 - 后者更为人所知的是宪法惯例或宪法道德规范。 
 
虽然严格来说这个惯例不能在法院强制执行的,但它们仍然被社会接受,也视为具有约束力并的效果。

正如希盟友党在第14届全国大选的协议,安华的释放和赦免正在进行时,马哈迪将作为临时首相。随着协议的一部分已实现,我们现在等待另一部分的实现。 
 
联邦宪法授予国家元首和其他州元首的自由裁量权,近年来不断的被测试。 
 
2009 年 - 霹雳州危机,霹雳州苏丹拒绝州务大臣要求解散州议会以便为选举铺路,但接受三个跳槽的州议员支持国阵执为州政府;
 
2014 年 - 雪兰莪州苏丹拒绝任命拿督斯里旺阿兹莎为雪兰莪州务大臣,并要求当时的民联提供多名人选; 
 
2018 年 - 沙巴的两位首席部长;
 
2018 年 - 玻璃市危机,州务大臣在宣誓就职后被开除;最近 
 
2019 年 - 柔佛州苏丹坚持行使其酌情权来任命州务大臣。 
 
虽然联邦宪法没有规定国家元首的自由裁量权的范围,但第71条和附表8要求“统治者按照行政议会或其成员的建议,在一般权力下行事......” 因此,统治者是否决定按照首相的建议行事,那完全取决于统治者的最终决定权。如果可以选择在某些情况下,无视首相或州元首的建议(例如无视解散国会或州议会的建议;或根据统治者的喜好任命内阁部长或行政议员)。但是,如果有一项主持的普遍法规,统治者的自由裁量权就不复存在了。 
 
例如,统治者有义务任命获胜联盟的领导人,除非有一个悬而未决的议会,否则统治者不能行使其自由裁量权。 
 
作为统治行政、立法和司法的最高领导人,统治者受到人民权力和统治者会议的惯例及礼仪的约束。尽管我们的联邦宪法是以西敏寺传统为蓝本的,但哈尔山库马拉辛汉(Harshan Kumarasingham)却恰当地替亚洲的前英国殖民地创造了一个新字眼,这些殖民地实行了与原西敏寺文化和宪法的偏差,称为“东敏寺”。 
 
马来西亚与英国君主立宪制之间的相似之处,也可以追溯到其他英联邦国家,如印度、澳洲和加拿大。类似的争议源于自由裁量权,干扰并威胁大马的民主进程。这显示需要对这些权力进行定义和立法控制。 
 
矛盾的是,正是因为这种自由裁量权和惯例,使得安华成为马来西亚第八任首相。统治者赞同安华,同时在国会的支持下,首相职已经属于一个人选,即安华。 
 
当我们回去回顾过去,吉兰丹苏丹以及国家元首曾经献议旺阿兹莎当首相,但她拒绝了。通过统治者的自由裁量权,如果她当时接受,马来西亚就有了第一位女首相。 
 
惯例与马哈迪被委任为首相的关系不大,虽然有一些明显的延误,但统治者最终承认在相当不热情的情况下委任马哈迪。马哈迪符合所有规定的条件,统治者必须按照联邦宪法履行其义务。通过统治者大会,国家元首辞职,取而代之的是来自彭亨的新统治者。 
 
另一个例子是林苍祐被委任为槟州首席部长,尽管1986年巫统在槟城拥有比民政党和马华更多的席位。这表明首相和政府的任命,与自由裁量权比较起来,政党政治占有比较大的关系。 

由于首相必须赢得国会大多数成员的信任,巫统的国会议员开始大批跳槽到首相的党。正如安德鲁詹姆斯哈丁教授(Prof Andrew James Harding)所建议的那样,就是提法反跳槽法将解决我国的大部分问题。
 
回到惯例和自由裁量权,毫无疑问,安华仍然获得希盟和国会的最大支持,因为公正党在希盟中拥有最多国会议席。 
 
因此,马哈迪交棒给拿督斯里安华只是迟早的事,与此同时,临时首相已经一再重强调安华将成为他的接班人, 安华已经是实际上的首相!

*植物园区州议员王康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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