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监督委员会要求产业众筹营运者股东资金的最低数额为1000万令吉,更要保留500万令吉,确保投资者在平台投资到期后的回筹获得保障。
根据指南第16.03和16.04条文,这500万令吉资金必须是被存放在主要户口之外的另外一个户口。
此外,指南中业阐明,众筹平台营运者必须要有政策和程序确保购屋者和投资者在有关的投资票据到期后,确切地退出。
此外,证券监督委员会禁止产业众筹业者,直接或间接为投资者或购屋者在平台上的投资,提供金钱援助。
根据刚修改的《合格市场营运指南》的16.08条文,平台营运者不能够为投资者、购屋者提供金钱援助,以在本身的平台上投资或交易。
为了处理利益冲突的问题,证监会要求业者出台的框架必须要涵盖几个议题,包括
- 营运者或职员要以会员身份参与任何产业众筹平台
- 任何与董事、大股东、或与前两者有直接或间接关系之人利益相关的交易
- 避免产业众筹营运者或职员滥用非公开资讯
- 处理平台上的投资、管理带来的费用和报酬
风险管理方面,证监会要求产业众筹业者设立分管管理框架、明确定义处理风险上的职位及责任、拥有全面的信息安全政策来应对任何弱点和威胁。
指南中要求众筹平台业者必须要:
- 确保平台运营顺畅、公平及透明
- 拥有相关条规和程序,来处理产业资产、及在平台上发行、交易和清算投资票据
- 取得及保留购屋者自行声明,确认满意参与的条件,并且将会履行在产业众筹计划下的责任
- 告知投资者任何与购屋者或此次投资相关的实际不利变化
- 确保透明及公平处理所有费用
- 委任独立估价师,在持有前及投资到期后,为住宅产业估价
- 维持每个住宅产业的购屋者和投资者名单
- 落实各方在投资期限截止后的义务相关政策和程序,包括尽力为投资者取回到期的款项
指南中也阐明,购屋者必须要时21岁及以上的大马人、且是首次购屋,才可以通过产业众筹平台融资。
此外,购屋者也需要确保自己在有关投资进行期间,是居住在有关产业、不能脱售或移交拥有权、且需要尽力维护产业的良好状况。
众筹平台筹款的用处方面,有关指南阐明购物者只能够寻求高达房价90%的融资,而且任何额外的数额都不能够被购屋者保留下来。
为了保护客户资产,证监会要求资产众筹业者达成几项要求:
- 在国内金融机构开设信托账户,用作处理用户的钱财
- 确保信托账户由注册的独立信托来运营
- 设立系统,确保及时记录用户资金的资料
- 确保用户的钱财被妥当隔离及保障,避免遭到任何人的滥用或转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