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盟似乎成了代罪羔羊 总检察长:前朝已决定签《罗马规约》


李志良

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透露,签署《罗马规约》是前朝政府国阵在2011年3月决定的。(摄影:Seth Akmal)

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形容《罗马规约》的争议是遭人为“小题大作”所导致,更炮轰这项课题的辩论是虚伪的!  

他在马来西亚和《罗马规约》的公共论坛中指出,签署规约是前朝国阵政府在2011年3月决定。

他在演讲时说:“希望联盟是决定延续前朝政府所做出的决定,在围绕这个课题的辩论都是虚伪的,那都是谎言和误解所导致的争议。

马来西亚宣布签署联合国《罗马规约》后不久,首相马哈迪接着宣布,内阁决定退出签署《罗马规约》,但他也强调有关规约并没有威胁我国。

马哈迪说,政府是基于有人政治化这个课题而决定撤回签署《罗马规约》。

他说,过去他曾经因为帮助马来人而被称作马来人主义至上,然而这些人现在要借《罗马规约》议题对他抹黑。

他说,大马在签署后,有时间可以撤回,而期限为今年六月,而他也会要求相关部门在截止日期前采取行动。

汤米托马斯重申规约只针对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侵略罪的个人进行起诉和审判,不会涉及我国法律所覆盖的范围。

例如规约不审理绑架、强奸、杀人,因为这些有我国的执法单位在执法

“规约涵盖的罪行是我国法律没有的,他们要大惊小怪什么?这非常的荒谬。”

他补充说,国家法律没有触及的范围,国际刑事法院才有权执行。

关于规约会夺取马来统治者和国家元首的免控权,汤米托马斯说,1993年修改联邦宪法后,已经取消马来西亚王室的民事及刑事免控权。

“不同的是,他们会到特别法庭受审,但他们不可能因(规约)失去豁免权,因为25年前已经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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