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总监:探讨自律机制 购屋者发展商定交易条件


苏正义

再也瑟兰指房政部正在检讨现有法令,并草拟多项法案。(摄影:Afif Abd Halim)

国家房屋局总监透露,房政部也正在检讨1966年屋业发展法令,决定是否纳入自律条例,让购屋者和发展商自行设定购屋的需求。

他说,检讨法令的目的是为了让这个法令更符合现有的需求,包括购屋者权益及自律等。

“我们正在研究有关自律,也就是落日条款。如果你购买房屋,我们不插手,购屋者和发展商将会设定需求。”

他说,这项做法已经在外国被落实,而大马也需要决定这是否符合现有的房地产市场。

再也瑟兰在出席国库研究机构的座谈会后也向媒体透露,房政部正草拟3项新法令来规范房地产市场,其中将涵盖住宅租赁、商用建筑及伊斯兰用地。

他希望,住宅租赁法案可以在明年杪提呈国会辩论,而商用建筑法案则是要为商用建筑管理设立指南。

目前,我国商用建筑会依据类别的不同,有不同的条款和指南。

此外,他指我国需要一项法令来管理各州属多达3万3000公顷的伊斯兰用途土地。

“我们想要拟定这个(法案),我们看到一个机会,所以我们想要设立一个独立的法令。”

房政部也正在检讨1966年屋业发展法令,以符合现有的需求,包括购屋者权益及自律等。

“我们正在研究有关自律,也就是落日条款。如果你购买房屋,我们不插手,购屋者和发展商将会设定需求。”

他说,这项做法已经在外国被落实,而大马也需要决定这是否符合现有的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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