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联盟执政首次在国会提出修改联邦宪法,即修改宪法第1(2)条文恢复沙巴与砂拉越地位,而最终无法获得3分之2国会议员支持而宣告失败,当中最大的原因就是砂拉越政党联盟(GPS)最后一分钟“食言”所致。
根据《透视大马》记者所看到的信件,砂拉越政党联盟国会党鞭法迪拉,在希盟政府于国会下议院进行二读和表决前一天,致函给国会下议院议长阿里夫,要求修改部份内容。
法迪拉在信函中指出,砂拉越政党联盟要求在该条文中,当提到沙巴和砂拉越时必须阐明那是“婆罗洲州属”(Borneo State),并允许带到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阶段再修改。
尽管修正案在二读表决后,进入委员会阶段,惟没有获得所需要的148票,以致修宪闯关失败。
这项修正案,只是获得138人支持,59人弃权没有投票,弃权的议员都是来自国阵、伊斯兰党和砂拉越政党联盟。
首相马哈迪在本月9日于国会提呈二读时就表明,希盟接纳砂拉越政党联盟的建议,即在委员会阶段加入“婆罗洲州属”字眼。
根据国会议事录,马哈迪当时说的话如下,“建议在委员会阶段修改,他们要用回1963年联邦宪法的原本字眼,不会进行任何修改,考虑到新加坡在1965年退出马来西亚联邦。”
联邦宪法第1(2)条文的内容诠释,联邦的定义为,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霹雳、槟城、雪兰莪、登嘉楼以及“婆罗洲州属”,沙巴和砂拉越。
法迪拉在信件中所使用的字眼也是如此。
一名消息人士告诉《透视大马》的记者,这封信是在本月8日发出,同一天政府也向国会议员汇报相关的修改内容,反对党国会议员也有出席汇报会。
“出席的反对党议员包括巫统京那巴当岸国会议员邦莫达,根地咬国会议员杰菲里吉丁岸。”
“会议中有部份沙巴和砂拉越国会议员建议把字眼改回1963年的版本。”
消息说,政府预计砂拉越政党联盟会支持修宪,因为行政单位已经答应求,及纳入“婆罗洲州属”字眼的建议,可是到了第二天投票时东马议员还是反对修宪。
“我们还不知道为何到最后他们不支持修宪。
消息人士继说,政府已经答应设立国会遴选委员会恢复沙巴和砂拉越的权利。
马哈迪在本月9日总结环节时已经同意此事,希望借此可以检视《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协议)。
“在MA63协议中,我们知道没有国会议员在内阁特别委员会,我们会允许遴选委员会提呈他们的报告给特别委员会,委员会的主席会加入内阁特别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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