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援助组织(WAO)调查发现,在受访的25名遭家暴孩童之中,情绪及心理上的虐待排在第一位,高达逾70%。
除了情绪及心理上的虐待,排在第二位的是生理上的虐待(逾60%),而性虐待占逾20%,忽视等冷暴力行为则有逾10%。
这些个案中的孩童,在遭受家暴后,有超过35%产生负面行为,包括过动、烦躁、抑郁、经常哭泣及与亲友口角等。
妇女援助组织配合联合国《儿童权力公约》签署满30年之际,针对大马家暴案例下幸存的儿童,发布首份研究报告,强调在应对家庭暴力时,各界务必将儿童权力纳入考量。
妇援组织执行董事苏米特拉转述,受访的孩童在辅导过程中,都透露出遭受家暴后的恐惧感如影随形,甚至有者在警局录取口供时,都显得犹豫。
“所以我们建议警方,确保所有受害孩童的录供程序,都能在儿童面谈中心(CIC)内进行,让他们能敞开心扉叙述案发经过。还有,也希望警方能将目击家暴的孩童,自动列入临时保护令(IPO)的保护范围内。”
至于教育部门,妇援组织建议可授权教师或校方管理层,在发现学生遭家暴时直接投报,加快作业程序。
“我们亦要求妇女部修改1994年家暴法令,将未婚父母也纳入期内。还有目击家暴的孩童,应附加保障他们安全的条文。”
在家庭暴力发生的当下,不单是成年人受害,连带孩童亦受身心创伤。然而,我国各机构在保护遭受家暴的儿童这方面,仍有不足之处,需要改善与加强。
苏米特拉指出,当政府部门与执法机构等,在处理家暴案件时,往往忽略了儿童的权益与需求。
“我们相信,在家暴案件上,不论是警方、福利部、医院或立法者与非政府组织,都应重视儿童权力。”
她是于今早在大马房地产发展商会(REHDA)大厦,出席由该商会青年团及“妇女援助组织”(WAO)联办的“重建孩童保育中心”动土礼后,在记者会上发言。
在今日的活动中,“妇女援助组织”也推介本身所研究的调查报告《儿童置身何处?家暴幸存儿童的权力》。出席者包括该组织主席陈月蓉,以及大马房产发展商会主席孙兴存等人。
关于这份报告,苏米特拉介绍,这是妇援组织于过去1年来,结合各相关非政府组织的调查所得,除了收录21个遭家暴孩童的个案外,还包括从中所了解到的11项经验、以及给予12个政府部门和执法机构的建议。
“透过这份报告,我们想让各界了解到,我国现有法律框架对保护家暴儿童的机制与不足之处,同时了解孩童遭遇家暴及求助的过程,并向相关单位提出建议。”
《儿童置身何处?家暴幸存儿童的权力》这份报告,目前已上载至妇援组织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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