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区颁布权转交元首 敦马:首相不宜掌权过大


李志良

马哈迪说,首相不宜权力过大。(档案照:透视大马)

政府此次提呈国会国家安全理事会修正案,将颁布安全区权力将从首相转交国家元首,首相马哈迪说,权力本来属于国家元首,过去这项法令有偏差,如今政府作出纠正。

“那是有错误的法令,宣布紧急状态是国家元首的权力,以及听取首相的劝告。”

他在国会走廊受询此事时解释,如果把这项权力交给首相,他就有可能把一些地方宣布为安全区,包括无需通过法律程序即可逮捕人,任何人因此死亡也不会有调查。

“若首相拥有决定个人生死权力,这很糟糕。”

“首相不应该拥有此权力,那是国家元首的权力,至少有一些限制。”

马哈迪强调,首相无需太多权力,否则首相就能光明正大的违反法律。

在这项修正案中,虽然颁布安全区的权力交到国家元首手中,但国家元首还是需要根据国安会建议行事。

这次修正案一共会修改7项条文,其中大部分都是把首相字眼改成国家元首。

国会下议院与上议院分别在2015年12月3日与22日,通过国安会法令,当时,希盟、国内外维权组织强烈批评该法违宪且严重侵害人权;而且该法未经元首御准,而自动成为法律。

希盟在竞选宣言的第27项承诺会废除国安会法令,不过如今只是修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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