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其他共享权利之前,必须先解决修宪恢复沙巴和砂拉越地位的问题。
人民公正党主席安华指出,“最基本的修改恢复沙砂地位。为什么我们要把这些都提呈给特别委员会。”
巫统京那巴当岸国会议员邦莫达早前说,恢复沙砂地位在国阵竞选宣言内。为此,邦莫达促政府把修改内容呈特别委员会。
保党峇丹砂隆国会议员南茜苏克里指出,她的选区基本上认同修改,且不想再拖延。
“为何我们不等到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的特别委员会结束讨论,才进行修宪?”
对此,安华回应,“很好,要是你同意,我们先通过修改吧。这对区分沙砂地位而言是最基本的。”
“其他的权利共享或分配可在内阁会议讨论。”
根地咬(Keningau)国会杰弗里质疑,政府是否可“担保”会修改其他法令,安华回应,“我们致力履行承诺。”
“我们也会履行其他的承诺。”
马来西亚在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下成立时,当局修正联邦宪法第1(2)条文,列明马来半岛、沙巴及砂拉越,以及当时的新加坡享有同等权利。
不过,政府于1976年修正联邦宪法,将沙巴及砂拉越列为州属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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