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人士注意,离境税要开始落实,财政部长林冠英在去年提呈2019年财政预算案时宣布,政府建议在2019年6月1日,开始征收离境税;前往东南亚將被徵收20令吉,其他国家则是40令吉。
值得一提,若没有缴交离境税人士,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任何蓄意逃税以及协助他人逃税,其刑罚更为严重,一旦罪成可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法案第38(3)及(4)条文阐明,任何个人或公司涉及伪造税务收据,或合伙及企图欺骗,以及虚报假资料,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财政部长在宣布财政预算案时,指在机场向乘客征收离境税,唯此次新法案中并没有强调是机场,而是指搭乘任何业者经营的交通工具都需要缴付离境税,且适用在任何人离开大马及海域范围。
根据法案,第9(2)条文也阐明,在两种情况下需要支付离境税的离境者,即(a)由任何业者(operator)、或注册者载送的离境者以及(b)除了( a)情况外,获得部长赋权的人士。
法案第3条文说明,业者(operator)意即,以任何交通工具载送任何人离境的任何交通工具业者。
财政部副部长阿米鲁丁是今日提呈2019年离境税法案一读,并在本次国会寻求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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