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宣布,要求州政府鉴定垃圾再生工业园地点,未来处于工业园外的垃圾再生厂一律视为非法工厂。
她已经指示各州大臣、首长寻找适当地点,并将会在两年内逐步执行。
她在国会走廊的记者会上说,通过把垃圾再生厂都聚集在同一个地区,将让地方政府和相关机构更易于监管。
她说,目前有较积极发展垃圾再生厂的州属分别是雪兰莪、槟城、吉打、霹雳及柔佛,而相关州政府也正在寻找适当地点设立为园区。
此外,她也提到,房政部正在鉴定适当转换成为废物能源化工厂的土埋场,希望在个别州属成立至少一个相关的工厂。
她说,相关的发电厂需要占地至少10至20英亩,因此如果相关州属没有适当的土埋场,则可能需要另外则定适当的地点。
祖莱达说,房政部及环境部等相关部门也有成立技术委员会,将会择定未来使用的系统丶承包商等。
她也期待,在未来两年内可以看到有相关的土埋场被转换成为废物能源化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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